【中山大學學生參與外國語文測驗獎勵】延長申請至11/17
申請日期:即日起 ~ 11 月 17日止(逾期不受理)
申請資格:請詳閱附件之獎勵辨法
請下載附件申請表,經所屬系主任及院長簽名,並備妥下列文件,於時間內送交外文系辨申請:
1. 獎勵申請表
2.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3. 有效期限內之語言測驗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
4. 若成績單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,另附上足以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(如護照)影本
因本次經費有限,若遇超額申請時,優先獎助大學部學生,並依照測驗日期先後順序補助之。其它相關規定請依獎勵辨法辨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