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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1.報名資料另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41170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 57號 語言中心 收。
2.信封正面請註明【應徵語言中心編制外專任教師】。
3.應檢附之文件,請依序排列,以郵寄送達。
4.通過資格審查者,經面試及試教後擇優錄取。
5.徵聘結束後,資料欲取回者,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。
6.錄取者聘任辦法依本校人事相關規定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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